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Week11: 作為文化體系與「我不研究體系」


Micheelsen, Arun. 2002. “‘I don’t do systems.’ An interview with Clifford Geertz,” in Method & Theory in the Study of Religion (14)1:2-20.
Joseph Errington. 2011. “On Not Doing Systems,” in Interpreting Clifford Geertz.
Clifford Geertz
1. Religion as a Cultural System (1973)
2. Ideology as a Cultural System (1973)
3. Common Sense as a Cultural System (1983)
4. Art as a Cultural System (1983)

以一種綜合理解(卻因此不得不聚縮其論述組織而感到不安)的閱讀經驗看來,葛茲主張文化猶似一個具備象徵符號和意義的秩序體系,使得人們在其中詮釋他們自身的經驗。葛茲在早期論述中,將宗教、意識形態、普通常識、藝術等視為一項文化體系,此一語法承襲帕森斯的社會行動結構,但不同於純然將文化體系作為研究者建構論述之手段或媒介——「我不研究體系」晚期葛茲如是澄清——葛茲視文化體系為研究者調查分析的尋獲,以突顯文化內部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並非依賴於文化體系或組織內部之間澈底的連結,或是彼此高度整合協調,致使全體大規模地共同行動,卻反倒像章魚一般,「各個部分散開各自行動,但整體累積下來卻是朝固定方向移動」。

稍稍再加以精確地說,在1973年的宗教與意識型態作為文化體系兩篇論文中,葛茲顯然用盡全力試圖鋪陳兩項主題:一是建立以「詮釋」(的人類學)作為探求(文化的)「意義」的手段,藉此樹立詮釋人類學的核心主軸;二是對人類學思想中有關「世界觀」的論述。

這兩篇1973年文章都涉及對宗教的人類學式理解(別忘了,葛茲的博論主題便是宗教;《文化的詮釋》中接續「宗教作為一種文化體系」的下一章ethos也談論宗教)。前者「宗教」以model of和model for(簡體版翻譯為「屬於」和「為了」,我則歸納為「程度」與「指向」)兩種模式,使得「宗教行為vs經驗性」變成是一項具備「意義」的行為(這也呼應葛茲的論點「意義是尋獲的,不是與生俱來的」)。相對來說,後者則是就事物現象透過「意識型態vs科學」的辯證方式。這其中,「意義」在「宗教」這章透過符號、特徵、概念、定位,在「意識型態」這章則透過語意學(有時候,葛茲用「符號模型」這種說法),進而理解世界觀和人生觀。這兩章都帶來了一些挑戰;就我的說法,這種挑戰使得人們進入一種「混亂」之中,例如「受難」是一個例子。

1983年的常識與藝術作為一項文化體系兩篇論文則相對較為易讀。兩章不再是以「提出一種新觀點」的語調,而是就既有已被接受的思考方式提出相對較不激烈的論述內容。在這兩章的核心概念裡,將「常識」與「藝術」視作文化的「縮影」,恐怕有助於閱讀:前者葛茲提出「作為研究主題的文化被漸進地鋪陳出文化的形貌,與作為日常生活的文化其浮光掠影的形貌,二者有何差別?」(也就是詢問:「常識」是什麼?」「常識是一項文化體系」,因而帶來了某種「秩序」→讓我們再想想1973年這兩章所企圖帶來的「混亂」);後者葛茲則是主張:「藝術的創作,與創作時對於生命的感受是不可分割的」(「在這種感性之中,事物的意義就是人類蝕刻在事物上的刀痕」←這種主張和梅洛龐帝認為「世界是透過身體向我們開展」是相似的邏輯的),就我的說法,藝術的諸多符號,正因為是安置在它的文化之上才帶來對於生命的強度(讓人無以名狀地受到感動、讓人收穫到一種奇特的力量)。於是符號學必須超越符號解碼的層次,而是一種思維,一種等待被詮釋的語彙,一種診斷學;由此,古蘭經詩人的演出,或是naven中在集體會社中的嘲諷式論辯,方可開展一種關於生命的詮釋。


9 則留言:

屁紅 提到...

葛茲在宗教做為文化體系一文提到一個例子,博羅羅人會説「我是一隻鸚鵡」時,並非認為他如同鸚鵡般能飛,而是在自身宗教概念下具有鸚鵡的性質。這意義類似漢人冥婚中的冥夫/妻或者17世紀夏威夷人「認為」庫克船長是神。在這種宗教或信仰的象徵或意義層面中,如果像沙林斯去論證17世紀夏威夷人真的認為庫克船長是神,就跟葛茲一開始去問爪哇報導人日值蛇在那裡,是一樣的理解(用我們熟悉的例子:有人在龍年問你那裡可以看到龍年的龍)。假設一個情況,當小孩用手掌對著你大喊:看我的動感光波。你如果問他你是誰,怎麼可以發射動感光波?他應該會回答你:我是動感超人啊!此時我絕對不會認為小孩真的認為他自己是動感超人。在這樣的理解下,當孩子大喊看我的動感光波時,我應該會大叫説:嘿嘿,沒打到!
 於是,博羅羅人説「我是一隻鸚鵡」在象徵上運用的邏輯類似「17世紀夏威夷人認為庫克船長是神」與小孩大叫著「看我的動感光波」。

George 提到...

明天就是五一勞動節!
數百萬勞工在這波油電雙漲所帶動的百業漲風中受苦,… 研究生則沉重作業中享樂…
新聞圖片連結(箭靶)

這讓人聯想到,對系統的研究者而言,Geertz是個先射箭後再畫靶的研究者

Geertz言明,我不做系統研究,系統只是名稱,Geertz並沒有要建立一般性理論。但是為何Geertz要一直用系統這個字眼呢? 是打從心底對於P老師的敬愛,還是有別有居心呢? 相信孝宏在報告時,可以為我們解答。

Geertz的強項在於,對看似非意義的意義,進行有意思的詮釋。Geertz將研究對象文化的各種面向,宗教、常識、藝術等,加註「系統」字眼的處理方式,這種作法,類似先射箭、再畫靶。但若認為這是簡單的方法,那就等於是想把車給直接開上封閉的高速公路。因為重點不在於,到底射出去的箭,有沒有射到靶,問題在於,射出的箭,是成千上萬(以Geertz的說法,如同螞蟻窩一般,但應該是蜂窩吧),該如何(詮釋以)把靶給畫好,才是重要的問題。

爽又爽 提到...

葛茲的書寫魅力真是一種麻煩,具有詩意性的了解只能感受無法背誦,他用比喻跟比擬帶人進入心領神會還要猜測的意境,於是我光從山丘上要看古城城郊的房屋分布動線都看不出所以然來,最後還是要憑靠想像。
我的想像是,不管做不做系統,葛茲也知道無法盡系統之能訴盡系統或盡訴系統,於是列出他認為的幾個描述屬性(例如在常識乃一文化體系,他列出了五個屬性)。這就好比,與其告訴一個已經看過大象的美國人,當我不知道大象的英語怎麼說時,我只要列出幾個大象的屬性(甚至比出動作):大耳朵、長鼻子、有象牙、用長鼻子捲東西或噴水,對方就會知道而道出“oh, elephant”。
在藝術乃一文化常識這篇,我很喜歡他從語言及日常使用去看背後整個社會的思維體系,如何貫穿於例如約魯巴人的雕刻及打開始使之文明化的用語那樣,具有連帶的關係來反映。他強調那個用以掌握的配備,是同一個工廠所打造出來的,所以談論藝術不能自外於社會的整體面貌。而配備又是可以與時調整的。總之需要的是診斷學,了解思維模式及需要被詮釋的語彙。螞蟻爬得我全身癢。

Pisuy Silan 提到...

葛茲在1973年的那兩篇談宗教、意識型態的作為文化體系的討論,我也相當同意老師的看法,葛茲真的很深描,在文中逐一論證宗教作為文化體系的幾個徵侯。例如他談到透過宗教的象徵符號,讓人可以面對挫折。接受宗教的人,只要他們接受,宗教象徵符號保證他們理解世界的能力,好讓她們面對這個世界。如伐鶴人被稱作演唱的治療儀式(好像宗教心理劇),去除肉體和精神上的疾病。洗禮(出汗、引發嘔吐,疾病被排出)、神靈介入,但其實真正的效果取決於能否提供病人一套語彙,讓病人可以用這個語彙理解自己的苦惱。
葛茲花了很大的力氣從宗教的各個面向證明宗教可是作一個文化體系,這個努力在探討意識型態作為一個文化體系時也是一樣的(也很深描)。他認為作為文化體系的意識形態,就是將意識形態作為一個互動的符號體系來理解,如進行隱喻的理解、類比來理解符號背後的深層意義。據說(誠實說,後期的文章我還沒看)後期葛茲修正(或澄清)了文化內部的一致並非是來自於對文化體系的緊密聯結,而是各自分開行動(那著名的八腳章魚論),但光是葛茲討論甚麼作為一個文化體系的深描方法,就讓我感覺到老師與學生、學者與公務人員十萬八千里的差距。

cloud 提到...

看完「某某」乃一文化體系,我不禁有些好奇,這個標題是否可以套用在幾乎所有的文化現象概念的類別上,例如:醫學乃一文化體系、健康乃一文化體系、信仰乃一文化體系等,因為定義上,所有的類別都可算是「對直接內容的一種詮釋、一種註解......是被歷史性建構出來的,也一樣受制於被歷史性規定了的判斷標準。」換言之,因為這種說明的方式太有彈性,以致於這個文化體系的概念是很難被駁倒的(或是有這樣的實例或反證?)。但這麼大的一個分析概念有些像是「道可道、非常道」的精神——所以大家後面都不用再討論了,因為說出來的道理都不是真正的道理。那我們還需要繼續研究或分析什麼細呢?我一直想不通這一點,只好麻煩老師指點迷津了...

山林孤雁 任天行 提到...

Geertz可以將人類思考最隱晦的意識形態等曖昧的活動,進行文化系統的套用或描述。Geertz認為,對於「傳統」實證主義的科學研究,在方法論上給予標準化、正規化的訓練與邏輯思維的運作,將那些隱晦、曖昧的但在人的社會生活上實際會發生、或產生重大決定的情感活動,排除在外。所以,他嘗試將定義一種以符號體系、著重意義的研究方式,將宗教、意識形態、常識、藝術等感情成分比較重的、並與探討事務環境脈絡有密切關係的,藉由文化體系的概念深描出來。
但我有一些無法理解,Geertz這要做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想與哪一些研究對話呢?
因為人類學對於文化這個字眼,當作神聖物品、高深議題在研究,而Geerta這樣的表述人類活動最深層情感與思維的東西,是否冒犯了人類學最大的禁忌:褻瀆了文化研究的莊嚴與真理?甚至,什麼都可以成為文化體系,而只欠缺一套完整的論述。如果在這樣百家爭鳴的文化研究之後,各個衝突的溝通討論標準何在呢?對於田野的被研究者來說,文化體系保障了他們的發言權嗎?

山林孤雁 任天行 提到...

Geertz可以將人類思考最隱晦的意識形態等曖昧的活動,進行文化系統的套用或描述。Geertz認為,對於「傳統」實證主義的科學研究,在方法論上給予標準化、正規化的訓練與邏輯思維的運作,將那些隱晦、曖昧的但在人的社會生活上實際會發生、或產生重大決定的情感活動,排除在外。所以,他嘗試將定義一種以符號體系、著重意義的研究方式,將宗教、意識形態、常識、藝術等感情成分比較重的、並與探討事務環境脈絡有密切關係的,藉由文化體系的概念深描出來。
但我有一些無法理解,Geertz這要做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想與哪一些研究對話呢?
因為人類學對於文化這個字眼,當作神聖物品、高深議題在研究,而Geerta這樣的表述人類活動最深層情感與思維的東西,是否冒犯了人類學最大的禁忌:褻瀆了文化研究的莊嚴與真理?甚至,什麼都可以成為文化體系,而只欠缺一套完整的論述。如果在這樣百家爭鳴的文化研究之後,各個衝突的溝通討論標準何在呢?對於田野的被研究者來說,文化體系保障了他們的發言權嗎?

屁紅 提到...

Cloud說的其實也是很有趣
你可以去看看當代一個著名的哲學家派普提出證偽的概念
他認為科學必須是可以證偽的否則就不是科學
非科學則無法証偽例如某些神學與數學(大驚吧!?)
而依照他的說法來推論
像葛茲這種詮釋學可能被他歸類為非科學
但是是需要現實世界的解釋為何成立。
很有趣的想法!
他的東西在台灣的人文社會學科很少人介紹
自然科學界與純哲學比較有人談
台大黃光國出過一本書有談過他的哲學
不過我覺得談得不夠深入
還是直接看他的書可能好些!


http://en.wikipedia.org/wiki/Karl_Popper

屁紅 提到...

上次不是說要出出看題目
我試著出出看:
「葛茲在Arun Micheelsen(2000)的訪談中說道:我不做體系。但在葛茲的著作中宗教、意識形態、常識與藝術作為文化體系文章,確實地使用並探討了體系的概念。葛茲稱這是受到帕森斯的影響,並且他探討的是上述四種概念的相關性並試圖證出體系的概念,而非建構或理論化體系的研究。因此試著從葛茲上述的概念與作品中申論此四篇作為體系之概念,如何來理解葛茲所謂的「不做體系」之意義或其中概念之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