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annes Fabian在Time and The Other著作的一句,就以”Knowledge is Power.”來開場。並且對人類學研究出門進田野(being there)及回來整理著作(being here)的異文化他者的文化研究及知識建構,書寫成民族誌,視為人類學門最重要的任務。在田野工作的實踐上,James Clifford在“Spatial Practices: Fieldwork, Travel, and the Disciplining of Anthropology,”指出人類學田野工作是該學門累積知識的主要方法。而人類學家面對異文化他者而呈現自己對他者的無知下,人類學家如何從進入田野工作與回到學院的過程展現出人類學知識的力量呢?如果從田野工作的空間實踐,人類學在方法論上又是如何來實踐的呢?在這一些基礎上,當人類學面對後殖民或後現代的批評時,甚至田野的他者也成為本土人類學家並加入研究之時,人類學對田野研究的知識累積,是否需要更注意哪一些規範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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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學的研究傳統中,(如果以馬凌諾斯基為基準)將田野工作確立為此學門主要的研究與調查方法開始,尚未滿百年的時間中,此研究方法在學科內部已有多樣的反省與修正,如田野工作中的反思與民族誌書寫中修辭等問題。在田野工作被確立為此學門的研究方式時,同時也開始設定了文化社會人類學家必須到某個遠方的民族中研究他們的文化。此民族與文化被書寫為民族誌,一個似乎應該完整再現某個民族的文化全貌的文本。但是這種文化全貌觀的概念已經被當代一些人類學家所提出的「書寫文化」、「編構」(fiction)與「部份真實」等想法所逐漸消解。然而,一個民族或族群具有某種整體的文化觀念、性格、行為與習俗等集體概念似的修辭依然被人類學界所使用著。或許,當代的人類學不再使用國民性格、文化模式與二元結構這類的辭彙,但是取而代之的是世界觀(world view)、民族氣質(ethos)、社會劇(social drama)、展演(performance)與現代性(modernity)等等語詞,似乎仍暗示著文化中仍有種整體核心概念或主要的關鍵密碼影響著個人所有的行動與思維。在當代全球族群、文化、政治、經濟與生產關係糾結且混雜的情境中,這些社會集體性與文化全貌觀式的修辭之寓意為何?
人類學學科的出現與興起,很大的原因是隨著帝國與殖民的擴散有關。隨著帝國的勢力傳統的一個人類學家前往一個「異地」與自己明顯差異的「異文化」從事民族誌研究,回來而後撰寫。這個「經典」的人類學方式直至今日仍無太大的改變。然而隨著人類學者內部的自我批判,人類學「權威」也受到了晃動,田野也不再是一個穩固的場域,而是充滿變動和挑戰的。James Clifford在其著作〈關於民族誌職權〉認為,標誌著現代田野工作權威的主要模式是人類學對讀者呈現「你在哪裡,因為我曾在哪裡」,這種觀點如何呼應Clifford Geertz的「being there/being here」?二人對於人類學權威解構的評述又有何異同?各自強調的是甚麼?在人類學自我批判之後(中)及田野空間的不穩固中,你認為民族誌研究可以採取什麼樣的策略?
思考現代大學制度的人類學科這門知識,必備兩種現代性(modernity)的元素才得以成立,專業人類學家(professional Anthropologist)的出現以及現代人類學意識(modern Anthropology consciousness)的成熟。人類學家成為獨立的學者,人類學研究方法,相對於歷史、哲學、文藝美學等研究,malinowskian的田野工作,被視為社會科學式實徵研究的基礎,然而,當代的人類學家,則提出fiction、partial truths,heteroglossia等概念,Geertzian的方法,更親近於符號、意義和修辭,人文學式的現象詮釋,試問人類學者的角色,在人文學的書寫者或是社會科學的行動者之間的差異為何?此外人類學這門學科,往往強調田野工作與異族文化觀察為學門的特殊性,但這卻已被不同領域給挪用實踐(或踐踏),西元18世紀後的藝術家們,能夠將各種田野式的經驗轉化為創作的作品;西元前8世紀希臘時期希羅多德的歷史,亦大量採納異民族的觀察,在強調所謂跨學科(卻意味著跨不出學科)之際,試問21世紀人類學科,現今能夠有那些不同的田野工作和不同的知識生產?亦或人類學這門學科與其他學門,至今仍應共同進行的工作與生產為何?
知識的建構過程向來是學術界爭辯的熱門主題,也是學科間之所以存在分野(甚至敵意)的源頭。這種知識論及連帶延申的方法論爭議,發展到今日已顯露了巨大的鴻溝。以當代的科學界的天平二端來參照——以人類學和生物醫學為例,我們就可以看到二端的學者對於彼此的知識建構過程,不時展露了枱面上的客氣應對和枱底下的嘲諷質疑。然而我想要問的是,這二個學門對於知識生產過程的堅持,真的是如此的涇渭分明嗎?或者相反地,在充分揭露和剝除去方法學上的外衣之後,我們可能發現其對於知識的認知其實是存有相當的共通性?換一個問法就是:跨學科的研究是否真的可以達成水乳交融的境界?亦或只是留下貌合神離的怨偶?(這些問題是跨學科研究者必需關注,而且也是不可避免的課題。本文將就人類學和生物醫學的方法論著手,就「部分真實」、「客觀性」、「研究場域的要求」以及「寫作權威」等論點來分析學門間對知識生產過程和要求的異同,並反思所謂跨學科研究在這二個學門間,如何達成可能的平衡)
誰是作者?誰是他者?─研究者的邊界書寫
民族誌學者透過與當地人一起生活、學習語言、於當地蒐集日常所發生之事,再回到家園進行寫作,從而形成民族誌。這在以往,是所謂西方學者遠離其家鄉到遙遠異地從事研究,成為人類學者必須通過的成年儀式。然而在今日,當以往所謂的被研究群體也掌握書寫能力,以局內人身分書寫自己部落群體的民族誌,則誰是作者,誰是他者?既是家園又是田野的書寫經驗,與Geertz所謂置身此地(being here)與身處他方 (being there) 又如何解釋?若局內人研究者與外來研究者合力進行訪談與寫作時,在邊界的跨越上,此時誰又是作者,誰又是他者?不再同於以往的情境,人類學於研究上的應變與挑戰可能為何?
Johannes Fabian在Time and The Other著作的一句,就以”Knowledge is Power.”來開場。並且對人類學研究出門進田野(being there)及回來整理著作(being here)的異文化他者的文化研究及知識建構,書寫成民族誌,視為人類學門最重要的任務。在田野工作的實踐上,James Clifford在“Spatial Practices: Fieldwork, Travel, and the Disciplining of Anthropology,”指出人類學田野工作是該學門累積知識的主要方法。而人類學家面對異文化他者而呈現自己對他者的無知下,人類學家如何從進入田野工作與回到學院的過程展現出人類學知識的力量呢?如果從田野工作的空間實踐,人類學在方法論上又是如何來實踐的呢?在這一些基礎上,當人類學面對後殖民或後現代的批評時,甚至田野的他者也成為本土人類學家並加入研究之時,人類學對田野研究的知識累積,是否需要更注意哪一些規範或原則?
==>我主要是想整理這一學期老師提供的文獻中,有關人類學研究的認識論這部分,甚至影響到方法論的部分,作為我自己學習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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